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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委:学校防控甲流禁止大型集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 12:01   哈报新闻网-新晚报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晨检将继续作为学校和托幼机构“十一”长假开学后的第一件事,并要求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举办大型集会活动。

  市教育局要求,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治疗或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病愈后复课。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流感样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7天的医学隔离观察。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

  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

  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须及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校医院或学校所在地医疗机构就诊。

  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的支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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