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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百问(3)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 11:30   新浪教育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15、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高校在录取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16、往届生是否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10年高考的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均须参加2008年或以后年度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也须符合上述要求,否则必须报名参加2009年12月份举行的2010年度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17、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如何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8或2009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手续。成绩经转换后,无论是应届生、往届生,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含技术科目),否则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理科综合考试转换后的成绩将对应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考试转换后的成绩将对应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等级。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2008、2009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2010年度)

  150分制

  100分制

  150分~135分

  100分~90分

  A

  134分~112分

  89分~75分

  111分~90分

  74分~60分

  C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D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测试的报名和测试,其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与我省2010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18、往届生参加08、09年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取得的成绩是否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中“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的规定,考生2010年参加高考报名时如选择的选测科目组与08、09年不同,其08、09年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成绩不能转换成相应的必测科目等级,考生还必须报名参加2010年有关的必测科目考试。

  19、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答:今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测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3月27日至28日,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将于2010年3月28日由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生办公室(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233059。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往年全国各类艺术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其专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如声乐、器乐等)、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乐器修造(如提琴制作、钢琴调律)等。

  (2)美术类:含绘画(如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书法、艺术设计(如环境设计、装潢设计等)、摄影(如商业摄影、图片摄影、新闻摄影等)、戏剧舞台美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表演等。

  (3)舞蹈类: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国际舞等)、舞蹈编导、舞蹈学(如舞蹈教育)等。

  (4)广电、影视、戏剧类:含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如录音工程等)、摄影摄像、影视照明、电视节目制作、表演(如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戏剧表演等)、导演(如影视导演、戏剧导演等)、影视戏剧文学等。

  (5)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如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等。

  (6)公共关系学类:含空中乘务、宾馆服务等。

  (7)理论类:含编导史论、文艺编导、音乐理论、舞蹈史论、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史论等。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0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时     间

  步      骤

  1

  2009年11月1-4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09年11月21-22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3

  2009年11月28-29日

  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4

  2009年12月4-5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5

  2009年12月6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6

  2009年12月7日开始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7

  2009年12月10-11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6个考点院校,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8

  2009年12月12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9

  2010年2月1日-3月20日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下同)。

  10

  2010年3月20-21日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11

  2010年6月7-9日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

  12

  2010年6月27-28日

  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志愿

  13

  2010年7月8日起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院校、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开始录取

  14

  2010年7月底

  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15

  2010年8月9日起

  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 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预先选择报考科类,同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音乐、舞蹈、编导史论等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表演和其他专业类等9类,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3)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7、今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11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8、哪些专业校考合格后,还必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

  答: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

  如教育部2010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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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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