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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施细则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 10:25   中国青年报

  本报上海10月29日电 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于今天出台。新实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3年考察10门学科,该项考试将从今年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行。

  该项考试的成绩作为普通高中相应科目毕业考试的成绩,将替代现有相关科目的毕业考试。据悉,2009~2011学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暂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共10门。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般以卷面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作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是否达标的标准。在试行阶段,试题难度系数若不稳定,合格线可以适当调整。同时,由于该项考试成绩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为兼顾各类高校招生的要求,水平考试“合格”的成绩再分为A、B、C、D四个等第,A等约占20%,B等约占30%,C等约占25%,其余为D等。

  上海市教委表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能够为高职高专和部分高等院校自主招生提供比较客观公正的入学选拔标准,这将为高校招生方式多元化奠定基础。(记者:焦苇 龚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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