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乙肝歧视迈出重要一步,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中将不用再顾虑重重。昨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
易传播行业仍会有限制
毛群安在表示,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受到限制和不公正待遇的问题仍较突出。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影响他人健康进行了周密认证、慎重决策,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
取消乙肝检测后,此前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行业是否依然存在?对此,毛群安表示,如果从事的是一种可能引起乙肝传播的工作,还是要进行限制的,如采供血工作。“但这种特别要做出职业限制的,要有一个法定程序来审定。这在即将出台的文件中将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毛群安说,为医学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严格保护体检者的隐私;为健康体检目的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体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体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此次政策调整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调整后的体检项目开展入学、就业体检,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日常生活不会传播病毒
毛群安介绍说,近年来,随着传染病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做出了调整,有关部门出台了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的政策文件。
“专家介绍,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还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的传播。根据目前掌握的医学文献资料,国内外尚没有因日常工作学习、生活接触而感染乙肝病毒的确诊病例。”毛群安说,日常生活中,做到不共用牙刷和刮胡刀,坚持使用安全套等就可以避免传播。
毛群安说:“调查表明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基本上在1岁前即已感染乙肝病毒的,主要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母亲在围产期传播造成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如共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生产工具、握手、拥抱、共用餐具、公用厕所等不会引起乙肝病毒的集中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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