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高考报名工作接近尾声,现已进入了对已报名学生在青高考资格的复审阶段。2月2日,记者就此阶段工作中相关政策及规定采访了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领导。
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资格审查能确保我省广大考生的利益,也是封堵“高考移民”最主要的方法。通过严格审查,对有举报、可疑对象的户籍、学籍进行摸底和走访调查,尤其对户口簿、迁移手续的真实性做认真核对审查,对不符合“两五一三”政策的学生,坚决取消其在青的报考资格。
自从恢复高考至今,国家始终明确规定: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我省结合本省实际,由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三家联合出台了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和省招委、省教育厅青教招委字【2006】33号文件,其中具体规定:“凡是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子女从我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必须同时具备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周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我省会考三个条件,否则不予报考。”这就是我省出台的“两五一三”政策。
这体现了我省在对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子女报考大学问题的优惠政策,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因此,各考区政府及各级公安、教育、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必须在高考资格审核工作中,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各负其责,严格按照“两五一三”政策把关,始终保持这一政策的连续性、严肃性和稳定性。(作者: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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