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考试办法与时间】
一、招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分文理科类编制的省(市、自治区)只招收文科考生。
二、必备材料: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三、报名办法:
1、四川艺术类考生和湖北、重庆、西藏美术类考生请参加本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2、其余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⑴所在省区设立了考点的考生,不能跨省区报考。
⑵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四、专业报名考试地点与时间:
考点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美术 | 非美术 |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12、13日 | 1月14、15日 |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20、21日 | 1月22日 | 1月22、23日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
河南 | 郑州二十四中 | 2月22、23日 | 2月24日 | 2月24、25日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21、22日 | 2月24日 |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2月21、22日 | 2月23、24日 | ||
江西 | 南昌大学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3月1、2日 |
山东 | 潍坊市招办 | 3月1、2日 | 3月3日 | 3月3日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 | 3月5、6日 | 3月7日 | 3月7、8日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3月7、8日 | 3月10日 | 3月9、10日 |
新疆 | 新疆师范大学 | 3月8、9日 | 3月11日 | 3月11日 |
西藏 |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 | 3月18、19日 | 3月20日 | |
本校 | 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 3月11、12日 | 3月13日 | |
北京考点:接受未设立考点的省区报考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 本校考点:接受未设立考点的省区报考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 |
【考试内容】
1、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
①素描:150分;
②色彩:150分;
③速写: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2、动画
①素描:150分;
②色彩:150分;
③动画创作: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3、音乐学(师范类)
①声乐:考生演唱歌曲一首,需自带伴奏,100分;
②器乐:钢琴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乐器考生演奏乐曲一首,100分;
③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50分;
④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上、下册)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4、音乐表演
声乐(含美声、民族)方向:
①声乐:考生准备歌曲一首,需自带伴奏,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器乐(含钢琴、手风琴、胡琴、马头琴、唢呐、大提琴、古筝)方向:
①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曲、中外乐曲、奏鸣曲中任选一首;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 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5、表演(舞蹈表演)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100分;
②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 B。旋转 C。弹跳与技巧),100分;
③模仿与即兴(A。模仿舞蹈动作、节奏 B。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100分;
④自备舞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6、舞蹈编导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50分;
②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 B。旋转 C。弹跳与技巧),100分;
③音乐即兴(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2分钟),100分;
④命题即兴创作(音乐自备),100分;
⑤笔试(舞蹈创作结构测试,对指定题目进行文字创作阐述)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7、表演(影视表演)
①语言(命题讲述),100分;
②声乐(演唱歌曲一首,通俗、民族、美声风格不限),100分;
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100分;
④表演(即兴表演),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二、其它规定
1、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jy.swun.cn) 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西南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通知单》,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我校不再邮寄合格证。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邮政编码:610041
招生就业处:(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学校网址:www.swun.edu.cn www.swun.cn
电子信箱:xnmdzb@126.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