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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评:高考签“诚信承诺书”是一厢情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31日 11: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去年高考发生的重庆状元民族身份造假事件,引起舆论哗然。近日,教育部发布今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与往年办法相比,特别添加了在报名提供材料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内容,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3月30日《海峡都市报》)

  高考作为无可争议的第一“国考”,其公平公正性对于整个社会尤显重要,在每年高考总会有人“犯事”的情况下,教育部想尽千方百计让考生“讲诚信”本无可非议。然而,想通过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办法“逼”考生讲诚信,显然并非什么高明的办法。原因并不难理解:考生只有签订这样的“诚信承诺书”才能成功报名,否则就没有资格参加考试。在这样的情况下,考生们当然只能先无条件接受才行,至于最终能不能讲诚信,则另当别论。可以想见,这样被逼之下签订的诚信承诺书,注定不会有多大作用。

  这并非毫无根据的推测:早在2008年,就有媒体调查结果显示,71.5%的人认为《诚信考试承诺书》“基本上形同虚设”,88.8%的人认为这一协议“没有必要,诚信绝不是简单地签个保证书就能达成的”。无数事实也可以证明这一点。从2004年开始,教育部要求在一些国家统一考试中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但当年在四六级考试时签署过“承诺书”的考生们还是出现了大面积泄题舞弊事件,首次出现利用互联网贩卖试题答案的团伙犯罪案件,涉及全国11个省市数百名考生。2007年,同样签订过“诚信承诺书”的河南郸城、云南宣威、安徽砀山等地都发生了高考集体舞弊案。拿去年高考中有31名考生民族身份造假的重庆来说,早在2007年就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其中第一条就是,“向教育考试机构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不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不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否则愿接受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罚。”

  既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办法不能有效制止考生作弊,那么,面对考试作弊层出不穷的情况,究竟怎样才能更有效让考生们“诚信考试”?不外乎两种办法,一种是从小就要进行诚信教育,另一种是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现阶段,尽管针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看似不断增多,但各类造假现象显然影响更大。从小学起,学生们就开始接受虚假的公开课及为应付领导视察、卫生检查而进行的虚假活动,还有时不时曝出的教师论文剽窃、学术造假等等,都让学生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会“造假”,甚至很早就开始在考试中弄虚作假。如果要想真正在学生的诚信教育上收获更多成效,不仅需要教育内部人士的“诚信教育”,更要整个社会的“诚信教育”,而不是专对“学生诚信考试”。

  当前,如果想在重大的考试中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就需要依法严惩各类造假、作弊行为。且不仅仅是针对考生自己,更是所有参与造假、作弊的人们,包括考生家属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但目前这一情况并不理想。去年震惊国人的重庆31名考生民族身份造假,31名违规为子女变更民族身份或违规迁移户口的考生家长在舆论的压力下,最重的处分是“党内警告”,而涉嫌滥用职权为考生办理假证件的民族宗教、公安等多名相关人员中也只有3人获“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如此“不痛不痒”实难以儆效尤。

  诚然,让参加高考的考生签“诚信承诺书”,出发点是好的。不过,这显然还只是教育部门单方面的意愿。河南 狄书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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