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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0年高考加分项目公示内容更详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7日 09:4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去年高考中出现的一系列身份造假事件为今年的高考加分打了预防针。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日前,省招考委发布了《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公布了今年高考相关信息的公示要求,其中,有关今年高考加分的项目也能初见一斑。

  程序更严格 考生申报也要进行公示

  文件指出,公开的信息包括报名、政考、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征集志愿时间等多种信息。

  按照规定,2010年起,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按照要求经过申报、初审等程序后进行申报公示,才能逐级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合格考生名单逐级下发至市(州)、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

  按照要求,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内容更详细 省级优秀学生要公示事迹

  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的申报方法,由各市(州)制定,并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对其进行公示。

  报名结束后,对三州、十县、两区所有考生和其他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市(州)、县(市、区)招办和中学都要立即进行申报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然后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进行资格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族别。

  省招考委要求,所有加分考生、特殊考生都要由相关部门审核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也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较往年更为详细,除了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享受照顾项目等,省级优秀学生须同时公示其事迹。

  据悉,今年所有经教育部批准、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当年在川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名单,考生都可以通过《招生考试报选报升学支援专刊》合订本了解,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也将在上面呈现,考生也可直接登录各高等院校门户网站查询。

  为保证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评卷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各院校门户网站查询考试结果和录取信息。如有疑问可直接到各级招生办现场咨询申诉,或拨打咨询或申诉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8)86655281,申诉及举报电话:(028)86605565。

  按照省招考委的要求,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及时以文件方式通报,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记者:蓝婧 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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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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