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0日 14:01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上海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音乐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徐汇     汾阳       20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17名;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20名;艺术类专业招生人数为全国统招计划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秋季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考生人数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比例范围内(投档比例:上海地区不超过105%,其他地区不超过12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院校的投档分数线]。进档考生所填专业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院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虽愿意调剂但分数偏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均需本院校考专业合格。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本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沪价行(2000120]
住宿费标准 上海生源(除郊区以外)一律走读,外地生源安排住宿。每生每学年1500[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6437641164315846
十三、投诉电话 纪律委员会办公室:021-64317667
十四、网址 http://jwc.shcmusic.edu.cn/Html/zhaoshengbangongshi/bkszsxx/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十六、其他须知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一年级课程在复旦大学杨浦校区就读,二年级起回本院就读。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订阅高考免费短信服务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高考 章程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