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昆明市环保局了解到,昆明市政府下达了“禁噪令”,要求中考与高考期间,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在18时至次日8时不得施工作业。“禁噪令”意味着在6天的考试时段,共84个小时里,昆明不能发出大的声音,昆明将进入宁静时刻。
为了切实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应试环境,昆明市政府日前下达了“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和交通管理”通知,要求在高考(6月7、8、9日)、中考(6月15、16、17日)期间,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在18时至次日8时,不得施工作业,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24小时不得施工作业。
通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中、高考期间的交通保障方案,确保交通畅通。要提前掌握各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提前清理考点周边道路两旁违法停放的车辆,指挥送考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等候,确保考点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在考试期间,如遇有涉及考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律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对无法进行快速处理的,由交通警察或110巡逻警察直接将考生送往考场。通知要求,为减少噪声干扰,禁止机动车辆在考点周边路段鸣喇叭。而且,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不得鸣放高音广播,露天娱乐和集会及商场促销活动不得产生超标噪声。
按照“依法行政、属地管理、各司其职、部门协同”的原则,全市噪声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噪声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噪声污染源的巡查,及时查处噪声污染扰民行为。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不得脱离岗位。
据了解,环境噪声指的是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超过了国家或昆明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市民可按“分工”,遇到夜间建筑施工噪声、企事业单位固定声源噪声的,直接向环保部门反映;遇到社会噪声、交通噪声的直接向公安部门反映;遇到娱乐场所的噪音直接向文化部门投诉。(本报记者 管弦)
禁噪举报
市环保局:12369
市建设局:3168553
市公安局:110
市文化局:3828151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163221
市公安局环保分局:4130591
五华区环境监察大队:4184957
盘龙区环境监察大队:3170763
官渡区环境监察大队:7173506
西山区环境监察大队:41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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