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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可在生源省双向选择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 10:2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周逸梅)首届免费师范生将于明年暑期毕业。昨天,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岗位采取双向选择和安排就业两种方式落实。

  根据办法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各地应首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岗位采取双向选择和安排就业两种方式落实。首先是双向选择。按照现行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方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及时公布本省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周转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任教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流动和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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