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军队29所院校将招收1.5万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依托104所普通高校招收6000名国防生;武警部队25所院校将招收2200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依托12所普通高校招收850名国防生。
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联合公布了这一招生计划并下达至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院校,具体情况考生可查阅当地招生简报和有关院校招生简章。
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0年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主要面向31个省区市招收理科男生,部分工程技术类、语言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数量比往年略有增加。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和普通高校法学、心理学、新闻学、语言类、财会类专业,招收少量文科考生。
解放军艺术学院和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招收无军籍学员,在校期间享受军队相关待遇。
普通高校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
招生标准条件与往年基本一致,报考对象必须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0年8月31日),未婚。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学员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毕业后,分别被任命为军官、警官或文职干部,充实到军队、武警部队初级指挥岗位及科研技术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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