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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生带手机上网案相关人员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2日 08: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河源市紫金县政府昨日通报,该县就“本地高考生带手机进考场上网搜寻答案”事件,分别对该县第二中学考点第83考场2名监考员和考生张某作出处分,其中2名监考员两年内不能担任监考工作,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考生张某则被取消当年高考成绩。担任考场主考的紫金县二中校长廖某两年内不能担任主考。

  据了解,今年6月8日下午,全国高考进行英语科目考试。紫金县第二中学考点第83考场考生张某当天14时40分进入考场,并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试室。

  张某在听力题完成后,当他看到作文题难做,故在小纸条上抄了作文试题,在监考老师陪同下,假借上厕所之机,在厕所里打开手机向高考前一天加入的QQ群(2010广东高考)发信息求助,内容是:“帮我翻译写作文,题目禁烟,用几句话完成全部内容。”信息发出后,有人问:“高考期间为何能用手机?”他只是答:“嗯,帮帮忙啦。”期间监考员曾3次在厕所催促,该考生以拉肚子为由不肯出来,见无信息回来,在监考老师的再三催促下,才回到试室继续考试。  本报紫金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刘俊锋、叶战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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