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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考试院:平行志愿有风险 补填志愿莫放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7日 09:47   东方网-文汇报

  2010年上海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昨晚公布,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工作将从7月4日全面展开,8月9日结束。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昨天就本市秋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本科分数线按1:1.1和1:05比例划定

  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怎样划定的?

  答:普通高校招生分为文科和理科两类,将全市考生的考试成绩分文科和理科分别排序,根据各批次文、理科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目前首先公布的是5月份填报志愿的第一、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所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是按各自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数之比为1:1.1(第一批)和1:1.05(第二批)左右的比例来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折算得到,体育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得到。

  问: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是否都能被本科院校录取?

  答:由于各高校、专业招生有不同要求,线上考生的志愿分布与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分布不可能完全匹配,因此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人数之比为1:1.1和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使高校招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

  由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再加上考生填报志愿的不均衡,肯定会有一些线上考生不能被相应的招生批次录取而落入下一批次。

  经科学测算调整相关学科分数

  问:相关学科的调整分是怎么回事,调整方案是怎么确定的?

  答:“3+综合+1”中的“1”是指考生在理、化、生、政、史、地六门课中可选考一门相关科目。本市的理科考生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中的一科,文科考生选考政治、历史、地理中的一科,即同为理科或同为文科的考生选考科目不同。为了使相关科目的考分有可比性,必须按文、理大类对相关科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绩称为“调整分”。

  调整分方案是依据教育测量学和统计学的原理并经过了专家论证,它伴随着“+1”方案实施延续至今。每年高考成绩统计完成后,应用当年确定的调整原则和数学模型并请专家进行反复测算后,才得出当年调整分结果。实践证明,对相关学科的成绩进行调整是必要的,目前的调整办法也是科学的,得到了有关专家和广大考生的广泛认同。

  平行志愿仍存落榜风险

  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是否存在不被录取的风险?

  答: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客观上降低了各批次高分落榜的风险,但是如果填报不当仍然有被退档或无法满足志愿的风险。

  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1)档案投不出去。如果考生在一个批次中填报的全为层次相同的高校,若其高考成绩较低,检索到考生时,所填的高校应投档数已满,该考生本轮投档未成功,将直接进入征求志愿。(2)虽已投档,但被高校退档。原因可能有:一是报考比较热门的专业,专业撞车且不愿接受调剂而导致专业匹配不上;二是不符合高校专业录取要求;三是在投档到高校后,相对考分低,排序靠后,专业计划额满。因此,考生被投档进入所报高校,但是由于所填专业满额,而考生自己又不服从调剂等(如不愿意读高收费专业、医科专业、农林专业,或因体检、外语口试等不符合专业招生要求),都有可能被退档而直接进入到征求志愿。

  专科分数线7月30日公布

  问:高职(专科)批志愿什么时候填?录取控制分数线何时公布?

  答:除3所公安高专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招办安排)。参加秋季高考且未被5月份所填报志愿高校录取的考生、未参加5月份填报志愿的考生或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都可以参加7月份的志愿填报。请相关考生届时不要离沪,以免错过填报时间。

  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30日(志愿填报结束后)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集中录取阶段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数之比为1:1的比例来划定。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根据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得到。

  不要轻易放弃补填志愿

  问:由于志愿填报不当,出现控制线上考生未被录取,而有些高校计划又未招满,会采取什么措施?

  答: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由于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每批次按志愿顺序录取结束后,总会出现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而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部分考生未被录取的情况。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按志愿录取结束后(提前批除外),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将分别进行征求志愿,给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提供一次机会。

  征求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时间为7月14日13:00至15日13:00;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时间为7月21日13:00至22日13:00;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时间为8月6日13:00至7日13:00。征求志愿均采用声讯电话填报的方式,考生要及时关注“上海招考热线”发布的征求志愿的院校、缺额计划(专业、人数)、填报办法等信息,以免错过时机。

  特别提醒考生,征求志愿的机会须慎重对待,不可轻易放弃。征求志愿时,眼光要放宽、放远,除本市院校外,许多质量高、声誉好的外省市高校也是不错的选择。

  本报记者  李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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