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2012年06月01日10:09  长春晚报 微博   

  2012年普通高考[微博]将于6月7日—9日举行。5月31日,省招生办发布《致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和家长[微博]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凡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者,即认定为考试作弊,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最高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参与替考、参与或者组织考试作弊,一律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开除学籍。“考试当天,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准使用临时身份证);各考场统一配备了石英钟,不允许考生戴手表进入考场;在各科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入场时,要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对携带物品的检查,拒检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省招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高考全面实行“一把手”工程

  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做好高考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问责制,对违纪作弊行为“零容忍”,不搞“下不为例”。

  目前,由公安、工商、工信、教育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的打击销售考试作弊器材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一些犯罪分子被抓获,作弊器材被收缴和追回。对考点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严查考点周边临时租住房和酒店、旅馆,严惩策划、组织作弊和贩卖作弊器材的犯罪分子。各级工商部门严查进货源头、严查进货台账、严查实体货物、严查商标广告,截断作弊器材流向考生的渠道。

  考点周边可疑信号全程自动搜索、跟踪压制

  工信部门今年投入400万元,购置无线电压制设备。高考期间,全省所有无线电监测设备全部投入使用,实现所有考点全覆盖,对周边可疑信号全程自动搜索和跟踪压制。

  继续异地选派监考教师,对不履行职责监考教师实行责任追究,并追究派出学校领导责任。教育厅领导带队,深入10个市(州)靠前指挥。教育厅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流动检查组,随机检查各地考试情况。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每个考点派驻4至5名纪检干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以及参与高考舞弊的人员,严肃查处。对考场全程录像并通过远程进行在线监控。

  考试结束后,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严查违纪人员。2010年通过回放审查,处理了28名违纪考生和7名不作为监考人员,2011年处理了7名违纪考生和3名不作为监考人员。考试期间请部分考生家长和媒体记者参观高考指挥平台,远程观看考试情况,增加考试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参与舞弊的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 一律公开曝光

  凡违规违纪、参与舞弊或为舞弊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五个一律”、“六个严禁”要求处理。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失职失责造成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对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的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暗示、授意、指使他人舞弊,纵容子女、亲属、请托人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招生录取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严肃查处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为考生办理加分、保送、替考和“高考移民[微博]”的行为;严肃查处高考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

  警惕不法分子借“走后门”招摇撞骗

  考试在即,招生部门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合理安排时间,端正备考心态,积极准备应考;要排除杂念,任何违规、作弊行为都会记入考生本人的诚信档案,影响考试、录取和将来的工作、生活;不要轻信、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

  近年来,一些非法中介和不法分子利用考生的焦虑、投机等心理,以能够找领导或熟人“走后门”为由,编造各种谎言骗取考生财物。对此,省招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未完成计划一律上网公布并征集志愿,希望考生端正心态,防止上当受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各考区招生办都设立了举报电话,欢迎举报投诉,我们将严查各种违纪作弊行为。”(本报记者 肖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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