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 洋县一名应届高中生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警方经过慎重研究,对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该学生得以参加今年的高考(微博)。
6月1日,洋县公安局洋州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有人将高某及借款担保人拘禁在皓月宾馆内。随后警方出击,将两名受害人解救。
经审查,高某借两万元未按约定归还,李某、孟某和杨某某遂以非法拘禁手段,限制高某及借款担保人人身自由,威逼其尽快还款,三名涉案人对非法拘禁行为供认不讳。因涉嫌非法拘禁,3疑犯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6日,洋县派出所了解到,涉案人杨某某系高三毕业生,本该于次日参加高考。派出所随后将情况上报县公安局。经过慎重研究,县公安局认为:杨某某作为在校生,虽涉嫌犯罪,但其受教育的权利不能被剥夺;而且杨某某既无前科,在此案件中也非主犯。遂批准洋州派出所意见,依法对杨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办案民警还叮嘱其认真备考,杨某某及其父母对警方的措施深表感谢。(记者高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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