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于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微博]”政策提出了明确规定,给各地订出最晚时间线:各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同时要求北京 、上海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防止“高考移民[微博]”。
异地升学政策获批
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被社会称为“异地高考”。
这次《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终于获得国务院批准。
意见指出,要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因地制宜确定条件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 、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北京 、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增加当地招生计划
对于北京本地考生来说,最担心的是,是否会因为增加了大量随迁子女共同参与高考竞争,而增加了高考难度。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指出,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 、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新闻背景
部长曾作承诺十个月出政策
今年3月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向社会承诺,关于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会在十个月内出台全国性的意见。当时,袁贵仁说:鼓励各省市结合实际,尽快推出异地高考方案,但异地高考也不意味着完全放开,而是存在‘条件准入’:一方面要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长[微博]满足在当地工作等条件。”
今年7月,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同月,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国务院已同意,将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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