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年底前出台异地高考[微博]具体政策。其中最受关注的北京、上海和广东,在30日也就是距离最后期限不到两天的时候,公布了各自的异地高考方案。
与其它多数省份以学籍、社保、固定住所等为主的条件相比,北京、上海和广东的异地高考门槛明显要高一些。
北京:三年内四项过渡措施
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将与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相挂钩,并争取在2013年出台。在办法出台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北京市将实行四项过渡措施:
从2013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 年,可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持居住证明,有稳定职业及住所,随迁子女有本市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以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上海:要求达到一定积分
上海异地高考方案明确,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专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参加上海市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其子女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广东:分三步四年解决
广东30日公布异地高考政策,方案分三步实施:2013年起,在广东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子女“零门槛”参加高考;
2014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中职学校具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中职报考高职的考试,并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微博]且具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对于不符合在广东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广东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方案同时要求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资源承载能力,于2013年3月前制订随迁子女异地中考的实施办法,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 据央视
异地高考
不该是利益的拉锯战
北上广等“坚冰地区”相关政策的相继出炉,引发着网络舆论的火热评断。有网民评论,“反对一刀切的异地高考,更厌恶拼爹的各种歧视。”
一直以来,部分网络舆论在担心北上广地区所设定的异地高考“高门槛”依旧会让寒门子弟望而却步。网友“亮亮的兔子窝”表示深深的害怕:异地高考制度或会沦为富家孩子享受好的教育资源,进行高考移民[微博]的捷径;穷孩子却只能固守本地,并失去高考改变命运的机会。
如果受教育权利是青年人无差别的权利,那父母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强弱,为何可以影响子女的受教育权?网友“我才是逢凶化吉”则对此种“合法化拼爹”表示质疑:对于异地高考的呼声,即使撇开道德和动机,但如果不讲公民权利的逻辑起点和程序正义,仅庸俗的以对当地的贡献来确定公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那是否意味着异地高考资格可货币化?向来走在改革前沿的北上广们,可否吸收其他省市的进步之处加以创新,把政策思路放在随迁子女的自身条件上,单纯以就地高考者学习经历、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入手来运行新政?异地高考,不该是场利益的拉锯战,而应站在整体公平的高度去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