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影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年05月10日16:50  新浪教育 微博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750 100 0.6+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省专业测试成绩总分 100 0.4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750 100 0.6+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 0.4

  (2)广播电视编导、导演、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750 100 0.5+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省专业测试成绩总分 100 0.5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750 100 0.5+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 0.5

  3.凡报考我院录音艺术专业参加录音艺术数字媒体方向校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根据国家规定列为非艺术类,我院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对于中西部地区,我院尊重省(自治区)的录取原则。

  6.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第五章 学费收取标准

  第二十条 2012年我院收费标准如下:艺术类本科公共事业管理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0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2000元,其他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400元。2013年收费标准正在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物价局审批中,以最终批复结果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生退费规定

  1、凡被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学生,所交当年学费一律不退。

  2、 学生因故退学,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退费管理规定执行。

  3、 收费票据是学生交费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发生退费时,应将收费票据交回财务处。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评定办法

  1、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和金额如下: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万元——4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1%;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8万元——2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2%;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千元——1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3%;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千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6%;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1千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3%。

  获奖学金者不能重复评奖。遇有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名额用完为止。

  2、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详见《北京电影学院[微博]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及《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1、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每学年九月提出申请、银行每年审核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

  3、按现行国家助学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贷款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系签署意见、加盖系公章,报学生处,并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的条件

  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在班级处于中等水平以上者;

  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

  3、家庭经济困难者;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者;

  5、有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勤劳肯干,能胜任工作,有敬业精神者。

  第六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联系电话、网址、考生须知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2、咨询电话:0532-86703000 、 0532-86936825

  电子邮箱: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du.cn

  第二十七条 考生须知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所有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上一页12下一页

分享到: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报考院校信息库 查询被高校录取可能性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意见反馈 电话:010-62675178保存  |  打印  |  关闭

高考院校库

(共有2462所高校高招分数线信息)
院校搜索:
高校分数线:
批次控制线:
估分择校:
试题查询: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