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高一新生建考籍了 四类情况需补充材料
南国都市报10月21日讯(记者许欣 实习生侯佳华)省考试局今天发布公告,我省建立2016届普通高中学生基础会考考籍(简称建立考籍)工作将于11月中旬开始进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建立2016届会考考籍:参加我省2013年中招考试,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经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6届学籍的学生。
学生申请建立考籍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有以下四类情况的学生,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1、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
2、姓名与中考[微博]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3、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的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4、未参加我省2013年中考的,必须补充提交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因我省的《2014年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微博]报名工作的实施办法》已出台,今年建立考籍对非本省户籍的学生不再要求提交有关同意借读批准材料。
具体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学生向本人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籍所在学校提交个人的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11月18日至11月25日,招办通过读卡器读取学生身份证采集身份证信息;学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11月26日17时30分,我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相关解答
遇到特殊情况如何处理?省考试局解答如下
问:未办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怎么办?
答:在网上申报考籍结束前,仍未办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并自行上网填报本人的其它申报信息,同时填写《未提交身份证的2016届学生登记表》交市县招办备查,待领取了身份证后再到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补充读取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信息。
问:无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怎么办?
答: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等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问: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怎么办?
答: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我省2013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生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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