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当高考招生的不公平转向发达地区

2014年03月10日09:53  信息时报    

  珠江瞭望 ◎燕农 大学教师

  2016年广东异地高考[微博]的考生将达4.2万人,成为全国外来考生第一大省。全国人大[微博]代表、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建议,招生计划应改为以考生人数为基数,若按现在“基数+增长”的模式,考生输出省的录取比例会越来越高,考生输入省的优质学校的录取比例会越来越下降,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何谓“基数+增长”的招生计划模式?就是每个省确定一个招生计划基数,平均每年以3%幅度增加招生数。举例来说,A省和B省的高招计划基数假设同为1000个名额,对A省来说,即使考生外流到B省参加异地高考,其基数不减少、招生计划仍增3%;而于B省,无论输入考生规模多大,其基数不变,招生计划每年也只增3%。

  显然,对于北上广这些既集中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又是劳动力输入大省、市的地区,在放开异地高考政策后,曾经的“教育政策红利”将受到冲击与稀释。道理异常简单,原先是在自主命题的壁垒中“关起门来吃独食”,而今,每年投放的招生计划没有多大增长,却必须面临外来务工人口子女的平等竞争,使本地考生的红利缩水。

  事实上,教育部部属高校长期以来将更多招生指标投放在高校所在地并实行“基数+增长”的模式,早就饱受各方诟病,因为它严重损害了不发达地区和人口大省考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机会。数据显示,在上北大、清华[微博]的机会上,北京户籍考生32倍于河南户籍考生。遗憾的是,这种不公平一直延展至今。

  但是,随着异地高考的改革实施和劳动人口流动,教育逐渐向法定权利平等回归。这时候,传统招生计划投放模式对不发达地区和人口大省考生设置的不公,开始出现倒挂——逐渐转变为对发达地区考生的不公。那么,招生计划“基数+增长”的模式改还是不改?从教育机会公平的角度讲,改是应然的;从教育资源配置话语权上看,教育“高地”区域很有可能推动这种变革。

  汶川大地震那年,教育主管部门在权衡利弊之后,协调在四川招生的高校,在省内重灾区和其他地区,依据考生数量分别投放招生计划,以确保重灾区考生与其他地区考生入学机会平等。这是一种基于公平考量的探索和实践。换言之,无论是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各重点高校,都曾认为按考生基数投放招生计划是公平的。只是,这种公平并未得到扩展。

  对不公平制度进行改革已是大势所趋。如果由高招不公“倒挂”推动了招生计划配置改革,其出发点和过程虽让人不免遗憾,却也还算是“迟到的正义”。其提醒我们:不要到了自己利益受损的时候,才想到改革;只有让公平成为最大公约数,自身的利益才不会日后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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