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得跨市招生”能否终结超级中学

2014年04月14日08:0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收藏本文     

  4月1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北省教育部门日前明确要求,今年,公办高中不得“跨市招生”,也不得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这一举措如果得以严格落实,将有效缓解近年来各市知名高中之间激烈的中考[微博]“掐尖”招生大战。

  不知有多少有志于到衡水中学上高中的河北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微博],看到这一消息心里会咯噔一声。吸纳全省优秀生源的衡水中学,2013年高考[微博]有104名学生考入清华[微博]、北大,占两校在河北省招生总数的80%;全省600分以上考生的五分之一,也来自该校。上衡水中学,成为众多考生、家长的梦想。河北省教育部门的要求,几乎宣告了他们“衡中梦”的破灭。不过同时,一些之前对上衡中不抱希望的衡水当地考生,也因这一政策而重燃希望。任何一项政策,总有“受害者”,也会有受益者,关键在于从社会层面考量,保障谁的利益更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这一新闻发生在河北,笔者上文拿河北省唯一的“超级中学”衡水中学“说事儿”,但这不意味着对这所学校的否定。对于当地教育部门、学校、老师多年的努力以及取得的成绩,应予肯定。下文提及的“超级中学”的问题,也是宏观层面的普遍问题,而非针对衡水中学。

  近年来,一些地方高中择校行为愈演愈烈,名校招生范围不断扩大,规模不断膨胀,“超级中学”由此而生。“超级中学”的基本特征是:人数以万计,垄断尖子生,比拼升学率。通过半军事化封闭管理、题海战术等方式,“超级中学”不断缔造高考神话和名校传奇。

  但由此带来的问题也很严重。最大的问题,是对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的妨碍。超级中学的出现和滚雪球般不断膨胀,导致一所学校垄断一个城市甚至一个省份最优秀的教师和学生,加剧教育资源分配严重失衡现象。同时,对升学率的过分追求,过于严苛的管理方式,也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2013年,“超级中学”江西临川二中高三班主任被学生杀害。极端事件虽属个案,但足以敲响警钟。

  在法律层面,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对“超级中学”是明文禁止的。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最大规模是36班、每班50人;《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也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在校生规模,不搞超大规模学校。违法的“超级中学”存在多年,教育部门难辞其咎。

  “超级中学”的问题,社会各界呼吁多年,但改观不大,可见现实阻力不小。2013年9月,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必须尽快消除“超级学校”现象。如今,河北省迈出第一步,不知其他地方能否跟进。事实上,如果更高层级的部门能出台效力更高的文件,从而在这个问题上实现全国“一盘棋”,效果无疑会更好。 (李曙明/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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