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评分标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2013年25号)以及《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制定如下评价方法。
1、发布渠道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及分值 |
就业基本情况 |
1、毕业生的规模 |
具备该内容(3分) |
2、毕业生结构 |
具备该内容(3分) |
|
3、就业率 |
1、具备该内容、有数据(3分) 2、具备该内容、有数据,且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5分) |
|
4、就业流向 |
具备该内容(3分) |
|
主要特点 |
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
具备该内容(3分) |
2、就业指导服务 |
具备该内容(3分) |
|
相关分析 |
1、就业质量 |
1、具备该内容、有数据(3分) 2、具备该内容、有数据,且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5分) |
2、用人单位评价 |
1、具备该内容、有数据(3分) 2、具备该内容、有数据,且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5分) |
|
发展趋势 |
1、就业的趋势性研判 |
1、具备该内容(3分) 2、具备该内容、有数据,且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5分) |
对教育教学的反馈 |
1、对招生的影响 |
有数据支撑 1、有数据支撑(1.5分) 2、有数据支撑,且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2.5分) |
有具体措施的 1、有措施的(1.5分) 2、有措施且对措施有阐述的(2.5分) |
||
2、对专业设置的影响 |
有数据支撑 1。有数据支撑(1.5分) 2。有数据支撑,且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2.5分) |
|
有具体措施的 1。有措施的(1.5分) 2。有措施且对措施有阐述的(2.5分) |
||
3、对人才培养的影响 |
有数据支撑 1。有数据支撑(1.5分) 2。有数据支撑,且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2.5分) |
|
有具体措施的 1。有措施的(1.5分) 2。有措施且对措施有阐述的(2.5分) |
||
发布情况 |
在规定渠道发布 |
1、在校园网、就业网任一网站发布(2.5) 2、在校园网、就业网任一网站发布,且在其他媒体发布(5) |
2、发布及时性 |
2015年12月底前发布(3分) |
具体说明如下:
一、就业基本情况
1、毕业生的规模:至少有总毕业生数就可得3分;
2、毕业生结构:至少有分学历层次毕业生数、男女比例、各院系或专业毕业生数、分民族人群数等任一个数据,可得3分;
3、就业率:有全校的就业率得1分,有分专业就业率得1分,有就业率的统计时间节点得1分。如果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可得5分;
4、就业流向:有毕业生就业地域得1分,有行业流向得1分。另外,有其他方面的就业流向数据支撑可得1分,如升学率、自主创业比例、基层就业比例等。
二、主要特点
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至少具备一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可得3分;
2、就业指导服务:至少具备一项就业指导服务,可得3分。
三、相关分析
1、就业质量:至少有全校总体的月收入、就业现状满意度(签约满意度)、专业相关度(专业对口)、离职率(违约率)等任一个指标和数据,可得1.5分;至少有分院系或分专业的月收入、就业现状满意度(签约满意度)、专业相关度(专业对口)、离职率(违约率)等任一个指标和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可得5分;
2、用人单位评价:只要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数据就可得3分,如果该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可得5分。
四、发展趋势
1、就业的趋势性研判:如果对趋势进行了研判,可得3分;如果对趋势的研判中有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的就业指标数据,可得5分。
五、对教学的反馈
1、对招生的影响:如果有说明就业对招生具体影响的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可得2.5分;有提出招生调整措施的,可得1.5分,如果对措施进行具体阐释的,可得2.5分;数据支撑、措施并不要求同时具备,若只有其中一项,得相应的分,若都有,分数累加。
2、对专业设置的影响:如果有说明就业对专业设置具体影响的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可得2.5分;有提出专业设置调整措施的,可得1.5分,如果对措施进行具体阐释的,可得2.5分;数据支撑、措施并不要求同时具备,若只有其中一项,得相应的分,若都有,分数累加。
3、对人才培养的影响:如果有说明就业对人才培养具体影响的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可得2.5分;有提出人才培养措施的,可得1.5分,如果对措施进行具体阐释的,可得2.5分;数据支撑、措施并不要求同时具备,若只有其中一项,得相应的分,若都有,分数累加。
六、发布情况
1、发布渠道:如果按照教育部要求,至少在校园网和就业网任一网站上发布的,可得2.5分;如果满足前者,且在任一其他媒体上发布的,可得5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等教育部主办媒体存在汇总发布情况,因此不计入评分;如果校方微博、微信或通过普通网页搜索引擎无法检索到在其他媒体上校方主动或作为单独内容主体发布的关于质量年报及其发布的信息,则视为未在其他媒体发布)。
2、发布及时性:如果发布时间在2015年12月底前,可得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