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锦检宣记者毛玉婷)刚刚年过20岁的小李、小张和小王三人,因绘画水平较高,被某辅导机构以“兼职”名义安排替人艺考,并承诺给予报 酬8000元。还没开考,三人就被巡逻的老师发现。8月2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锦江区检察院获悉,三人被以替考罪判处二个月拘役。
2015年12月1日,艺考前五天,小张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一画室的曹老师,问他是否愿意替人艺考。曹老师让小张放心,自己已在考场打通关系,安全不是问题。曹老师向小张承诺,只要进考场,就有4000元报酬,如果分数达到250分以上,还会再给4000元。
两天时间就能赚8000元?家境不好的小张对这份“兼职”动心了,他还把朋友小李介绍给了曹老师。12月5日,小张带着考生伍某的身份证和准考 证来到考场,虽然面部识别系统通过了识别,但指纹识别完全不符,在巡考老师仔细比对身份证、准考证上照片时,小张坚持说照片中就是本人。考试结束后,监考 老师将小张带到了派出所。
被“替考”的伍某称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他说,12月5日当天,自己坐着妈妈的车到考场外候考。然而当他准备去考试时,妈妈叫住了他,并阻止他参加考试。原来,伍某的妈妈此前和辅导班的老师沟通时,诉说伍某模拟考试成绩不理想,辅导班老师称他们有办法,保证让伍某上本科线。所谓的办法就是找人替考。负责联络的曹老师一共找了三个人替考,最终三人均被巡考老师发现。三名考生成绩全部作废。而组织作弊的曹某,因为触犯了组织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