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作为戏剧与影视学类一级学科的支撑专业之一,该统考主要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共5个科目。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形象气质、声音条件、语言表达、综合感受及思维反应等能力。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分布如下:
三、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自我介绍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 通过自我介绍的个性化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为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学校,不可以借助道具表演进行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
(二)即兴说话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察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事物的感受能力、 交流语境中自然说话能力及话题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随机抽取 2 个试题并自选其中 1 个试题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 主题明确、 内容新颖、具有个性,限时1 分钟。
(三)作品朗读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 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随机抽取并朗读文学作品 1 篇,限时 1 分钟。
(四)新闻播报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新闻类稿件的播报,考察考生对新闻语体样式的把握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随机抽取并播读新闻类稿件 1 篇,限时 1 分钟。
(五)新闻评述
1。考试目的
通过新闻评述,考察考生的新闻敏感、快速思维、语言组织、话语生成及心理控制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