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舞蹈学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舞蹈学类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考生的舞蹈基础、身体条件(软、开度)、节奏感、 协调性和对舞蹈风格的把握能力、表现能力和表演能力,选拔出具有从事舞蹈学类专业学习的基本身体条件和具有舞蹈学类专业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报考舞蹈表演、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此统考;报考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武术、艺术体操等专业方向的考生无须参加此统考。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注: 基础测试和舞蹈表演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分,并根据各项目的分值进行折算。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辨析( 40 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国内外常见舞蹈作品的作者、时代、民族、国别、题材、形式、风格等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2。考试内容
考查的舞蹈作品范围详见附件《 2017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舞蹈学类“ 作品辨析” 考试曲目》。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样题
《醉鼓》的舞蹈表演形式是 ( )
A。独舞 B。 双人舞 C。 三人舞 D。 群舞
(二)节奏听辨( 20 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节奏感和韵律感。
2。考试内容
在4小节以内, 限于 2/4、 3/4、 3/8 三种单拍子,各种常见节奏型及组合。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样题
请听音响(播放两遍),选择与所听内容相符的节奏型组合 ( )
(三)基础测试(形体条件和舞蹈基本功)( 120 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形体条件,身体各部分软开度,弹跳能力,要求考生具有体态匀称、
五官端正、健康挺拔、气质好的形体条件;软开度好,弹跳能力强;
2。考试内容
形体条件。
舞蹈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