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主要通过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艺术欣赏和审美能力,是否具备对影视作品的策划能力和编导能力,是否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选拔出具有一定的影视艺术专业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二、考试项目及分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包括文艺常识和作品分析2个科目,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读文评述、编导创意3个科目。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分布如下:
三、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笔试( 160 分)
笔试分为两部分:文艺常识和影视作品分析,合卷考试,总时长为180分钟(含看片时间)。
1。文艺常识( 60 分)
(1)考试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文学艺术、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素养。
(2)考试内容
文学、影视、戏剧、戏曲、音乐、美术、舞蹈、生活等方面的基本常识。试卷中各部分内容权重为:文学常识约占40%,影视常识约占40%,其它艺术及生活常识约占20%。
(3)考试形式
笔试,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等。
2。作品分析( 100 分)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主要包括对影视作品的主题思想、形式结构、内容特色及影视艺术方面诸如景别、构图、光线、色彩、运动、特技、声音、剪辑等方面的赏析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等。
(2)考试内容及形式:观看影视作品,时长30分钟左右,作品只播放一遍。
考生根据播放的影视作品,自拟题目,对作品的题材、主题、结构、视听语言或风格特色等进行分析,字数不少于 800 字。
(二)面试( 140 分)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考查,包括自我介绍、读文评述、编导创意3个科目。
1。自我介绍( 20 分)
(1)考试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2)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生依据自身实际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学校。限时半分钟。
2。读文评述( 50 分)
(1)考试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核心问题的理性评述能力,以及临场心理素质等。
(2)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生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试题材料,准备 3 分钟,根据所抽取的试题材料现场朗读,并作即兴评述。限时2分钟。
3。编导创意( 70 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创意思维和创作能力,尤其是创作和编写故事能力。
(2)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生从故事创编试题中随机抽取一道试题(命题编故事、串词编故事、故事续编、看图编故事等四类形式试题随机混合编排),准备3分钟,现场进行创作并讲述, 限时2分半钟。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一)笔试
1。文艺常识( 60 分)
围绕文艺常识进行书面考查,重在考查考生的知识面广泛程度和文艺基础水平。文艺常识评分以试题的标准答案为依据。
2。作品分析( 100 分)
考查考生的思想敏锐度、影视艺术感悟能力、影视作品的分析能力与写作能力。
评分权重:
①很好地把握影视作品主题与结构 40 分
②能够紧扣视听语言进行深入分析 30 分
③结构严谨、逻辑清晰、观点鲜明 20 分
④行文流畅、书写规范、字数足够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