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改进和完善录取方式
实行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探索应用型本科专业通过春季高考招生的录取办法。
十三、高考综合改革在哪些方面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
一是升学途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自主招生、统一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多种方式中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升学通道;同时,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
二是考试科目。在统一高考招生中,学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自主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在春季高考中,学生可以选择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及英语科目的考试项目。
三是考试次数。在统一高考英语科目考试中,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考试次数,且取较高1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四是考试时间。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结随考随清,每年度实行全科开考,学生可以根据学习情况和自身实际选择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
十四、高考综合改革在哪些方面扩大了高校的自主权?
一是招生模式。高校可以根据办学定位,确定是按专业类还是按专业招生录取。
二是科目要求。高校可以根据各专业特色和需要,确定等级性考试科目要求。
三是招生要求。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学校定位、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办法等。
十五、高校招生录取不单纯取决于语数外统一考试成绩
根据《实施方案》,学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与现行高考“3+综合”的总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分值未变(每科150分,共450分),学生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在计入高校招生总成绩时的分值也未变(每科100分,共300分)。同时,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在A、B、C、D、E等的基础上又细化为21个等级,提升了等级性考试的区分度。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考试科目是对学生的普遍性要求,是对学生基本素质的考查;而等级性考试的3门科目是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的,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十六、高考英语一年两考的安排
从2017年起,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为学生提供两次机会,为其他科目实行两次考试积累经验。
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在每年春季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十七、高考改革后,如何填报志愿?
从2018年起,在津招生的高等学校要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人才培养需要和生源情况等因素,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或学科门类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从2020年起在招生录取中使用。
2020年开始,学生在选报志愿时,自身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须满足高校的选考要求,方可报考。同时,还要关注高校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综合考虑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才要求进行填报。
若高校没有确定等级性考试科目范围,表明学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但要注意:由于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的,所以学生仍需参加学业水平等级性科目考试,以获得相关成绩。
十八、高考改革时间表
高考改革将分年逐步实施。2016年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进录取方式,改革监督管理机制等,并选择部分区县试点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7年实施英语科目一年两次考试,逐步合并录取批次,并从2017年高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将首次组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继续实施合并录取批次改革;2020年录取不分文理科,首次组织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基本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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