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刚刚公布了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方案。南师大在江苏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20日。

*报名条件
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每项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达到合格等级。(二)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10%,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不低于3A1B1合格。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20日。
报名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3、考生可提供自身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包括高中阶段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志愿服务、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学科竞赛、思想品德优秀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性材料及获奖证书,所在中学也可如实提供考生在综合素质优秀等方面的写实性材料。
4、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汇总表、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审核与考核
审核结果将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时间:6月10日,按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两类进行考核,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2倍,合格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录取政策
(一)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须达江苏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BB,专业志愿填报须与综合评价报名申请科类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480)*50+两门选测科目折算分+(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注: 两门选测科目每门折算分为:A+等级10分,A等级6分,B+等级4分,B等级2分。


- 145.15分
- 139.85分
- 132.06分
- 109.23分
- 99.75分
- 93.06分
- 89.66分
- 87.25分
- 84.74分
- 83.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