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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主办托福、GRE考试的美国教育考试中心(英文简称ETS)就中国留学生培训学校--新东方未经授权使用GRE试题一事,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东方赔偿100万元人民币。事关数万学子留美前程,立时成为舆论热点。 想起去年初的微软诉亚都侵权案,两案都是知识产权案件,都是美国人诉中国人,虽然仅仅一年,对比两案,我感到无论当事人或媒体已经非常理性了(不排除个别媒体及网上偏激言论),再没人“拿着不是(盗版)当理说”了。可以令人欣慰地讲,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正在一步步加强。 先说当事人,去年法院审理前,亚都集团何鲁敏先生直言不讳地承认曾使用过盗版软件,后来亚都集团购买了一批金山公司的国产软件,并扬言告微软偷逃关税,媒体大张旗鼓全程报道,亚都分毫未伤,似乎还成了中国人的骄傲、挑战微软霸权的英雄。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软件产品,被大量盗版是不争的事实,到中关村看看卖盗版盘的小贩,看看周围朋友、同事有几个购买数千元的正版软件产品?如果真有民族自尊心,应该为同胞盗版而脸红。今年新东方坦承未经授权使用过ETS的试题,但“事出有因”,他们曾主动与ETS联系,谈判使用ETS资料,但对方置之不理。这就是实事求是的做法,对自己负责并敢于承担责任的做法,勇敢的做法。盗版已经错了,不论中国法律美国法律都不会认同盗版,不承认事实是错上加错,就是胆小鬼。我欣赏新东方直面人生的态度,或曰尊重事实的态度。 再说媒体态度,去年没几家说微软好话的,明里暗里为亚都说话的不少,微软败诉后一家报纸的标题很具代表性--“微软软了”,幸灾乐祸之心溢于言表。理由无非是挑战“知识霸权”,因为软件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微软产品太贵。但无论如何,微软总归是产权拥有者,拥有打击一切盗版企业的权利。微软并无错误。而今年关于新东方事件,我所看到的国内几家重要媒体的报道,还没有哪家明里暗里为盗版辩护的,都是比较客观、中性的报道,没有那种强烈一边倒的倾向。 本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这是一个成熟的媒体、一个健全的法律、一个心智正常具有基本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遵守的游戏规则。如果连这样的认识都没有,那无异于毫无道德感、耻辱感和法律意识。盗版就是偷盗,都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盗版是个危险的陷阱,先是想占外国人便宜,最终受害的是自己。我们不能保护微软、ETS的知识产权,最终也不能保护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果我们同仇敌忾地对付微软、ETS,也就是给自己“下套”。中国正在积极加入WTO,就要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如果视知识产权为无物,肯定会自我封闭,削弱创新精神。至于这场官司如何了结,法院自有公断。 至于ETS向全美各大学、研究所发公开信,质疑中国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则是另一个问题,不在此论述。(石树仁) 文学艺术、留学移民、求职应聘、英语学习,尽在新浪网文化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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