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是否可以允许“婚前性行为”?学校该不该对学生的“婚前性行为”严厉处罚?7日晚,武汉科技大学举行的一次“性与爱情”专题讲座中,学子和教授进行了一番热烈的辩论。
当应邀来的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副院长彭晓辉教授用提问和讨论的互动方式进行讲座后,一男生马上抢过话筒:“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婚前性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在大学里,恋人间的性接触是应该是允许的。”
彭教授侃侃而谈:我倒不赞成你的这种看法,因为“婚前性行为”并不只是关系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它会带来一定的社会后果……尤其对知识层次较高的大学生群体而言,它的后果是严重的。
话音刚落,一位高个男生接着发问:对学生婚前性行为开除学籍的处理办法是不是过于严厉?
彭教授说:社会有法制、公共道德来约束每个人的行为,作为学校,同样需要用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学生。对于学校的规定,学生最好还是严格遵守,应该想到,我们身后的路还很长,千万不要因为在“性”上误了前程……
顿时教室内响起热烈的掌声。这场讲座持续了3个小时,能容纳200多人的阶梯教室硬是挤了400多人。(潘勤 段昌祥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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