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修正后新增三个“一千元”
http://edu.sina.com.cn 2001/01/04 09:24 华声报
华声报讯:去年12月份,美国“移民法”先后通过了三个交费一千元的规定。
据世界日报消息,第一个收费一千元规定是,去年12月18日实施的H-1B申请规费涨价。H-1B增额之前,这项非移民工作签证规费只收500元,增加配额后,规费也多出500元。不过,不是每一个聘用外籍员工的雇主都要交一千元,例如学校、研究机构、政府机构可以免交。
第二项收费一千元的规定,是办理非移民工作签证及移民工作签证时,如果交一千元快办费,就可在5天之内办妥,移民局或同意批准,或拒绝或退回所附证明文件等。申请人交了一千元,至少可以在半个月之内得知结果,不会有如目前一样,很多案子都石沉大海,毫无讯息。
在三个一千元里,以这项快办费的争议最多,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就提出了三大理由来反对。这项快办费的条款,是附在预算法案内过关,少有人注意。不过快办费立下不良的范例,会让人以为美国政府“有钱好办事”,加上法条并未规定,万一移民局收了快办费,实际上还是拖延,移民局须受何种处罚,也未提及当事人如何获得赔偿。
第三个收费一千元的规定,就是245(i)条款的交一千元罚款代替出境调整身分。这个法条规定,有意在美国境内调整身分的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或非法打工的人士,在有资格取得绿卡后,有意在美国境内调整身分,等排期到了以后,只要交了一千元,就可留在美国境内调整身分,而不必出境。不过申请人须证明这个条款在总统签署生效之日,即去年12月21日申请人确实在美国。
这个条款影响所及,使亲属移民、部份不需经过劳工部劳工纸的职业移民、及大部份要经过劳工部劳工纸申请程序的职业移民,只要在今年的4月10日及以前提出申请,就可享有245(i)条款免出境办绿卡的优惠。从今年1月1日算起,只剩119天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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