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现设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47个。教育科学学院设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和基础心理学3个博士点,教育学、心理学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为实现 “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水平,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育学”教授、副教授,诚邀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共有教授20名,副教授30名,具体如下:
1、教育科学学院招聘教育基本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等专业教授7名、副教授10名;
2、政经院、旅环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分别招聘政治、地理、英语、体育、语文、音乐、舞蹈等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教授各1名、副教授各2名;
3、美术学院、数科院、化材院、历史学院、生科院、物理学院分别招聘美术、数学、化学、生物、物理等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教授各1名、副教授各1名;
4、新闻与传播学院招聘教育技术学专业教授1名、副教授2名;数科院招聘教育技术学专业教授1名、副教授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身体健康,能熟练应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和国际交流;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博的专业知识;教授年龄不超过50岁且已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至少3年;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岁且已担任讲师以上职务至少3年。对教学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拔尖人才可适当放宽要求。
2、科研条件:
①教授要求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管理能力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梯队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近五年发表5篇以上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两篇在权威期刊发表;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已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课题。
②副教授要求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科研管理和组织能力,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近五年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权威期刊发表;主持完成过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或正在主持国家级课题。
3、教学条件:①教授要求具有5-8年大学本科教学经历并已完整地指导过一届研究生,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独到,教学效果良好;②副教授要求具有3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经历,系统承担过1-2门本科生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可以熟练使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
三、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职责
1、教学任务:每年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两门以上,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指导研究生、博士后、进修教师。
2、科研任务:贡献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聘期内主持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3、社会工作:承担学科建设任务,发展新的研究方向,进行实验室建设,组织相关学术会议,承担院(系)建设的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
1、教学任务:根据教学需要,开设本科生专业课程及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3-5篇/年;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后,招收硕士研究生2-4人/年。指导青年教师。
2、科研任务:平均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或三年内出版论著/教材1部。聘期内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骨干参加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3、社会工作:参与相应专业某一个或几个研究方向的建设工作。
四、岗位待遇
1、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住房、保险、福利待遇外,还享受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标准面议;拔尖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
2、根据情况给予3-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并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3、人事关系调入我校者,提供120-180平方米的校内集资房源,并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给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短期聘任者,提供120-180平方米的校内公寓住房,并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
4、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配偶工作安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解决配偶工作问题,并负责安排子女入托、就读附小、附中。
5、有关政策请访问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rsc.snnu.edu.cn
五、应聘所需材料及招聘程序详情请访问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rsc.snnu.edu.cn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710062
E-mail:jfwu@snnu.edu.cn jiaoshike@snnu.edu.cn
电话:+86-29-85310356 +86-29-85310357
传真:+86-29-853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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