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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将帮大学生创办百家企业创业可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 11:23   长江日报

  大学生创业可一次性获2000元的补贴,3年内,我市将通过各种途径帮大学生创办300家企业,并吸纳5000名大学生就业。昨日,我市出台的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定下了这样的目标。

  今年,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达到25万人,位居全国第一。2008年毕业并在武汉求职的12.7万大学生中,尚有4万人未就业。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统计,截止到今年3月1日,应届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平均为20.56%,低于去年同期。

  为帮助大学生尽快找到工作,我市系列帮扶政策“出炉”:

  ●创业一次性补贴2000元

  我市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对创办企业的大学生,一次性可获2000元创业补贴。

  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免交有关登记、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的限制;创办科技型、环保型、节能型企业,工商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即可申办,首期出资额只需法定数额的10%。

  在今年底之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减免税手续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享受再就业税收减免。

  ●企业聘大学生可获300万贴息贷款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聘用大学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的,贴息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对不足30%的,按实际吸纳高校毕业生每人5万元提供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300万元额度内,按实际贷款可享受50%的贷款贴息。

  市区政府建立的小额担保基金,可为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提供100万元以内的担保。

  ●企业不裁员有补贴

  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大学生就业且不裁员的困难企业,可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以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给予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市现行失业金标准的75%执行,年内执行,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两项补贴中的一项。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

  ●参加“三支一扶”可直接转正

  高校毕业生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的,直接招聘为正式职工。参加全市事业单位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公务员考录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实习基地每年培训1.5万大学生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在我市重点发展的钢铁、汽车、石化、光电子信息、造船、先进装备制造、纺织、轻工、能源环保、创意、现代物流等行业中,选择规模较大、管理较好、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建立一批“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每年实现1.5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实习。

  对承担高校毕业生实习的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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