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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在政策扶持范围,实施重点援助。通知明确规定,自2009年起,县级以上残联及直属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得少于20%。在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及残疾人专干、专职委员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优先招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残疾人 8296 万名。《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并同时要求:“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国家 4 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优先扶持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使然。
我们必须承认,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弱势群体存在,残疾人则是弱中之弱。这里的弱势仅仅指他们身体上的不足。但身体的残缺并不代表能力的残缺,残疾人并不缺少天赋、水平、能力和毅力,残疾人创造奇迹的事例不胜枚举,关键是要为残疾人展现天赋、水平、能力和毅力的机会和平台,特别是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方面要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给他们更多的机会,让他们顺利走上工作岗位,与社会接轨,参与社会竞争,在工作和竞争中增长知识,增长能力,增长才干。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对于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来说,更要自立自强,并要勇于面对现实,积极选择那些适应自己身体状况,自己能够做好的工作岗位,珍惜每一次机会,珍惜每一份工作,寻找那些能够更好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工作岗位,为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葛瑞原 王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