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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通过一对一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措施,帮助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切实做好2009年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湖南各级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将设置专门窗口,为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采取“一对一”方式,对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推荐,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免费提供切实有效的求职技巧辅导。
湖南将为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各级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将重点对有创业愿望并符合创业条件的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创业扶持,鼓励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及时提供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微利项目贴息、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