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维 实习生 侯博海)昨日,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传出消息,为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就业见习,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我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600元,并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此次提高标准,在规定的见习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以下简称原见习补贴)基础上增加300元(以下简称新增见习补贴),将见习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提高至600元。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自主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享受期限、申报审核等按现行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执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和在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关于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在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认定程序,现行政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具体规定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按照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确保政策兑现,严格按调整后的标准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