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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全面推行就业培训券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 08:34   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我省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就业(创业)培训券制度,持券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全省培训定点机构灵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

  据悉,就业(创业)培训券的申领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农村剩余劳动力、登记失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七类人员中具有就业和创业愿望者。申领人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村组)办理培训券的申领工作。

  《就业培训券》和《创业培训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省财政厅监制,在全省培训定点机构内通用。根据培训专业的不同,《就业培训券》面值分别为600元、480元、360元三种,《创业培训券》面值为600元。《就业培训券》和《创业培训券》面值只含培训部分,对按规定培训合格的按面值全额兑付。参加就业培训合格人员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对培训机构再按我省1000元、800元、600元的就业培训补贴标准补齐差额部分;参加创业培训合格人员在6个月内成功开业并按规定进行了跟踪指导服务的,对培训机构和跟踪指导服务机构再按我省18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规定分别补齐差额部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培训券一律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网上进行公示。严防转让、低价收购、伪造培训券、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的行为发生,对发生的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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