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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办法

http://edu.sina.com.cn 2000/06/01  中国新闻社

  中新社昆明五月三十一日电:(记者纳家骅)昆明市代理市长章振国今天下午在此间宣布,昆明市《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

  该《实施意见》提出,昆明市引进人才的对象是: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具有特殊专长和技能的人员。重点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凡属引进对象,均可在昆明市自主择业。凡经用人单位同意录(聘)用后,按审批权限经人事部门批准,公安机关均予办理落户手续。对硕士学位以上人员,采取更优惠的政策,实行“先落户,后择业”的办法。

  《实施意见》对引进的不同对象,明确提出所应享受的有关待遇和给予的奖励。其中主要有:两院院士每人每月补助五千元人民币,博士(含博导、博士后)每人每月补助一千元。引进人才获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的,奖励三十万元。市政府还决定,从政府机关小区已竣工住房中,首先拿出最好的两幢户均面积一百三十平米以上的住房作为博士公寓,提供给引进的高级人才居住,为入住人员提供公寓式务。并在三个开发区分别建盖人才公寓,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

  该《实施意见》还打破所有制界限,提出了凡是在昆明的单位,只要是符合昆明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都可以从外地引进,共享昆明发展机遇的良好环境。而且,引进的出国留学人员可长期定居也可短期应聘,来去自由。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借调、兼职、咨询、讲学、技术合作、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吸引国内外各类人才来昆明市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章振国说,昆明市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已经成为制约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除了积极引进人才外,还要做好现有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制订相应的激励政策,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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