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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07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14:35   新浪考试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2002年北京市把北京师范大学列为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四所高校之一,教育部、北京市共建北京师范大学,投入巨资支持学校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004年在国家“985工程”二期建设中,北京师范大学获得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规划规模控制数为5亿元。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是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国家重点学科1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并在16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北京师范大学现有8个国家文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也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学校还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现有硕士生导师1168名,博士生导师571名。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17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6名,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73名,全国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17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2001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首批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2003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我校MPA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有教育经济与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公共经济、公共政策与发展战略、医疗卫生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本人填写一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并贴二吋免冠近期照片一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网址为:graduate.bnu.edu.cn)。

  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1)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了推荐意见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公务员证(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的复印件。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6月25日至7月31日(双休日除外)。12月10日前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交资格审查材料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主楼A区524室)。

  京外考生须将上述资格审查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和公务员证(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的复印件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8176)。考生如有问题,也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8806414)。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07年7月中、下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下旬的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内,亲自持身份证,到指定现场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320元)、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考生可于7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网址为:www.cdgdc.edu.cn/zz07.html)查阅各地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报名考试。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1、考试科目

  英语(不考听力)、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共计4门。前三门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2、联考时间

  2007年10月27日、28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我校计划招收130人,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08年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费总计3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2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万元)。

  六、复习教材

  全国联考的复习教材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欲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硕博考研书店网站(www.bsdky.com)联系购买。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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