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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14:35   新浪考试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2002年北京市把北京师范大学列为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四所高校之一,教育部、北京市还决策共建北京师范大学,投入巨资支持学校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004年在国家“985工程”二期建设中,北京师范大学获得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规划规模控制数为5亿元。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是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国家重点学科1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并在16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北京师范大学现有8个国家文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也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还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现有硕士生导师1168名,博士生导师571名。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1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6名,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73名,全国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17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科具有90年悠久历史,作为跟随时代多方拓展的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独特艺术学科,形成现今注重培养高文化水准、开阔理论视野和精通专业技巧、能适应社会主义艺术事业、知识结构全面合理的复合型艺术人才的特点。现有国家人事部第一批设立的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是中国高校第一批(共3家)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单位,中国高校第一个电影学博士点、第二个广播电视艺术学博士点,还有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教育方向)博士点,并招收汉语文字学书法方向博士生。我校拥有全部艺术学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等,是全国高校现今在一个艺术院系具有最为全面艺术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在2004年国家一级学科评估中排名艺术学第四名。电影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学科的独特性在于艺术多学科综合实力和重点学科突出的优势。学院下设4个系、3个研究所和4个中心,即影视传媒系、音乐系、美术与书法系、舞蹈系;数字媒体研究所、科学与艺术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所;影视戏剧研究中心、中国书法研究中心、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和影视创作与制作中心。艺术与传媒学院已形成包括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续本科、大专、进修生、外国

留学生,以及夜大生、函授生在内的完整的培养体系。目前全院有本科生500余人、硕士生300余人、博士生50多人、博士后14人。现有专任教师50多名,已与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等国,以及包括香港、台湾一些著名大学在内的国内外众多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

  一、招生宗旨:

  为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

  北京师范大学作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07年将招收广播电视、美术两个学科领域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按照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习年限2—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两个阶段。课程阶段利用暑期集中授课,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并注重艺术理论及艺术素养的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

  凡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专业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但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本人填写一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并贴二吋免冠近期照片一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者指其档案存放单位)须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网址:graduate.bnu.edu.cn)。

  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1)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了推荐意见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创作或表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6月25日至7月31 日(双休日除外)。12月10日前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交资格审查材料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主楼A区211A室)。

  京外考生须将上述资格审查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创作或表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6414)。

  考生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是否收到等有关信息。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向我校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9248)。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07年7月中、下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下旬的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内,本人持身份证,到指定现场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具体网报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网址:www.cdgdc.edu.cn/zz07.html)。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报名考试。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初试命题依据《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配合此考试还出版了《艺术学基础知识》(主编王次炤)。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者,由我校于2008年初在校内进行复试。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政治理论。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如下:

  学科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广播电视影视艺术史《影视艺术史》,周星、王宜文等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美术美术史论技 法(含美术、书法)《中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编写 《外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编写《启功书法丛论》启功,文物出版社《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中国书法史》丛文俊等,江苏教育出版社

  考生欲购复习考试用书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电话:010—58802068,

  网址:www.bsdky.com)。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50名,被录取的考生于2008年7月入学(不得延期入学)。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学费总计为每人4.5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 3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5万元。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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