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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7年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从建院起,就以"创建世界一流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为己任。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蓄"的精神,坚持北大"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与微电子人才为目标;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按照产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方向,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借鉴国际人才培养经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2006年6月,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验收评估,综合排名第一。2007年1月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中期评估,综合排名第一。“北京大学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 于2004年获得北京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于2005年又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精神和要求,我校2007年计划招收150名学生,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7月27日至31日。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地区情况作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8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须在同一地点报名。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grs.pku.edu.cn/zs/zs_special.html)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填写完毕后,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工程硕士”,“报考专业或领域”请填写“软件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软件工程领域”代码为“430113”。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规定办理的《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北京大学只接受英语考生)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交命题、阅卷费200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作者 |
出版社 |
①软件工程 |
《软件工程》 |
王立福等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实用软件工程》第二版 |
郑人杰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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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数据结构 |
《数据结构》 |
许卓群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③数据库 |
《数据库系统概论》2000年版 |
萨师煊、王珊等 |
高教出版社 |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中,①②③任选一门,均为笔试。请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表》中“应试专业课”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2)专业综合考试由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2008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前必须就培养等有关事宜和北京大学签订合同书。
六、入学
在职学习的学生2008年春季入学。脱产学习的学生视生源情况决定入学时间。若录取人数不够开班人数(最低30人),将延期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核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主要培养方式为在职学习(北京招收部分脱产学习的学生)。在职学习以非工作日上课为主。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总学分为40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
学费共计4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2.5万元,第二学年1.5万元。
十、上课地点
本院招收的2007年工程硕士,在职学习的学生上课地点按照生源情况由学院具体安排。在北京脱产学习的学生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大兴校区。
十一、食宿
脱产学习的学生的食宿由学院协助解决,费用自理。
十二、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68,62767180,62767181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室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学院网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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