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金献08考研英语模拟题三阅读理解部分参考答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14:33   恩波教育

  Section Ⅱ Reading Comprehension

  Part A

  21.D[解析] 第2段末两句表明,虽然privacy law(隐私法)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但publicity law(公知法)却源于相反的考虑:celebrities(名人)不反对公众的关注,因为他们以此而成名,并试图从其名声的商业应用中获利。据此推断,D项“名人声誉所固有的经济问题未纳入隐私法中”是应选答案。

  A项“成为公众人物的人便失去隐私权”,B项“明星欲避开公众以创造更高价值”,C项“未经许可使用名人形象是无法补偿的”,均不对题。

  22.A[解析] 此题考查对第1段末两句的理解:承认这种“公知权”引发了许多难题,如这种权利的适用范围和期限,以及它与言论自由和交易自由的关系。名人的“类别”,如艺人、政治家或运动员,也往往影响这一裁决过程。由此可见,法庭对“公知权”问题的应对是A项“无定论的”。

  B项“不现实的”,C项“有理由的”,D项“意义重大的”,皆不合文意。

  23.B[解析] “devisability”用于法律意为“可遗赠性”。第5段第2~4句说:名人死后其公知权是否继续存在,各法庭有分歧。有些法庭主张无条件的devisability。他们强调说控制利用名声的权利是一种property right(知识产权),它具有知识产权的全部特征。因此,B项“由该名人遗嘱让与”是正确答案。

  A项“分割成不同的合法实体”,C项“精心分割成数个等份”,D项“经持有人准许进行交易”,皆与devisability的意思不符。

  24.D[解析] 题干中的call upon(on)意为need to use(需要使用,须诉诸)。文章第3、4段表明,名人的名誉特征包括姓名、肖像、特有的节目或动作,名人成名的个性,独特的风格及传记信息。法院支持公知权有两个目的:倡导创造性活动,防止盗用信誉而不正当地敛财。据此判断,四个事例中,只有D项“某电视主持人的形象被用于一药品的宣传广告中”侵犯了个人的肖像权。

  A项“一著名运动员准备设计并推销一种新款式运动服”,B项“一影视名演员死后其作品进行了修订”,C项“一教授的著作被一学生在论文中引用了一部分”,均未侵犯公知权。

  25.C[解析] 此文重点讨论保护公知权的法律问题。法律承认,名人的知名权应受保护,但其保护范围各法院意见不一,而且它与First Amendment interests(第一修正法案权益)冲突,因此对它的界定必须谨慎且准确(见文章末句)。这表明C项“公知权的诸多法律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是此文主旨的恰当概括。

  A项“公知权法是解决公众人士权益问题的恰当法律措施”,B项“公知权法律案件的处理办法与自由贸易权益冲突”,D项“公知权法倡导创造性活动,这证明它是正确的”,都是文中提到的情况,但并非文章的main ideas,故不可取。

  26. C[解析] 此文第1段表明了作者对sciencefiction movies(科幻影片)的看法。A项说法文中未见。B项的likely(很可能的)与第2句中beyond anything…possible意思相反。D项的signify(表示/明)与句中的expand(扩展/大)意义有别。C项的offer invented stories(提供虚构的故事)相当于第1句中的serve as myths(作为

神话故事),fate相当于future,为应选之答案。

  27. A[解析] A项中的fantasies(幻想)相当于myths;relieve(减轻)与第3句中alleviate(减轻,缓解)同义,为正确选项。其余3项不合文意。

  28. B[解析] B项说法与第1段第4句意思一致,为正确答案。

  A项说法与文意不符,其中transience(短暂,转瞬即逝)文中未见。C项的irrelevant to the past(与过去无关的)和D项的irrespective of reality(不顾现实的)皆与第3段文意相悖。第3段中的Judgment Day意为“上帝的最后审判日;世界末日”。

  29. D[解析] 题干中的The theme of modern myths(现代神话主题)即指第1、3段都提到的the struggle of good against evil(善与恶的斗争)。第3段末句说,在一个善恶矛盾永久消除的世界里,我们所熟悉的人类将消失。那可能是一个天使们居住的世界,而没有人类的位置。据此判断,D项符合需要。

  A项struggle for good life不同于“善恶斗争”。B项if only(但愿,若是……就好了)表示愿望或感叹,不合要求,而且ceased(停止,中止)不同于文中的permanently resolved(永久解决)。C项的extinct(灭绝)是对句意的有意曲解。

  30. A[解析] Tolstoy(列夫·托尔斯泰——俄作家,哲学家)出现在末段,其中作者讨论的是visual art(供观赏的艺术)。因此A项正确,其余3项不合题意。

  31. D[解析] 通读全文可知,此文以主要篇幅分析了影响石油产量与枯竭的经济因素。人们为追求更高的利润,利用先进的技术不断加速开采现有的油田,钻探新的油田,从而加快了石油资源的枯竭。由此可知,D项“分析影响石油产量与枯竭的经济因素”与文意相符。

  A项“简述延缓现存资源枯竭的计划”,B项“警告过度开采石油储藏的后果”,C项“介绍更高效的石油勘探技术”,均非此文主要目的。

  32. C[解析] 关于“proved oil reserves”,第3段第1句指出:已探明的石油储量年年都在减产,使已知储油量和总的资源都在减少。据此判断,C项“可与自然资源同时减少”符合句意。

  A项“是由地质学原理测定的”,B项“需要先进的技术进行恢复”,D项“直到专家证实它们枯竭为止”,皆与句意相左。

  33. B[解析] 第4段第1句表明,一些油田在“正常”情况下开采起来费用过高,但高额的利润使它们在经济上是划算的,因为成本的降低使石油公司在原来无利可图的油田里获得收益。据此判断,B项“开采该油井的成本超过回报”是合理的反向推论。

  A项“经营该油井的资金已被收回”,C项“新油井的产量高于该井”,D项“该油井完全停止出油”,均与句意相左。

  34. A[解析] 题干中的“offset”(弥补;补偿)出现在末段,但其原因应在第3段末两句:先进的勘探和钻井技术减少了寻找新贮油层的费用,降低了无油钻井的风险,使新油层更快地得到开发与生产。油田资源的尽快生产可增加投资回报,早日实现盈利。由此可知,A项“使勘定与开采更多资源有利可图”符合文意。

  B项“降低已知贮油量与实际贮量的比率”,C项“有可能勘探到更多含大油槽的油田”,D项“最大限度减少开采石油的投资开支”,均非其原因。

  35. B[解析] 文中并未直接谈到“proved reserves”的增多,但第1段末句指出:假如没有价格、成本和技术上的发展变化,世界石油资源就会象一口油井不断衰竭一样耗尽。据此判断,B项“

原油价格的显著攀升”是合理的反向推论。

  A项“外国石油产量的增加”,C项“估计石油资源总量的减少”,D项“要求使用更清洁发动机的联邦法规”,均与文意相左。

  31. C[解析] 此文起始句实际上提出了great thinker的标准,即follow his intellect(靠自己的智力,即独立思考)做出结论。C项与此意相符。

  A项的prime events(重要事件)和B项的major issues(重大问题)皆是想当然的臆断,文中未提。D项强调intellectual faculties(智力天赋/才能),而非think for himself(独立思考)。

  32. C[解析] 第2段第3句说,如果他同样不能驳倒对方的理由,不了解对方的理由是什么,那他就没有根据采取哪一种意见。C项为此意的正面表达,为正确答案。

  A、D两项文中未说。B项只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

  33. D[解析] 第1段第8句说,在基本信念不容讨论的不成文传统存在的地方,在引起人类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讨论被认为已结束的地方,我们就不可能希望看到产生非凡历史时期的高等级的思想活动。D项是此意的正面表达,为正确选项。

  34. A[解析] 第2段说,在辩论一问题时,只了解己方的理由,不了解也无法驳倒对方的理由,不是正确处理论据的方法(not the way to do justice to the arguments)。该段倒数第3句说,即使那些能滔滔不绝地为自己的意见辩护的人,也有99%处于这种状况。由此可知,A项说法正确。

  其余三项皆与文意相悖。D项的the generality of people相当于文中的the generality of the world(大多数人)。

  35. B[解析] 第1段末句说,当长期的辩论回避能唤起人们热情的重大问题时,一个民族的思想决不会从根本上受到激励和推动。B项是此意的正面表述,为正确答案。

  A项是impulse产生的结果。C项文中未提。D项become enthusiastic about(变得热心于)是对原句的有意曲解。

  36. A[解析] 此文以主要篇幅讨论了对政府在社会卫生保健方面所起作用的不同看法,故A项正确。

  B、C、D各项文中皆提到,但并非 primary purpose (主要目的)。D项的make provision against…意为“预防……”。

  37. D[解析] 作者在第1段提到造成传染病的原因有:trade, urbanization (都市化)和 sanitation (环境卫生)问题。只有D项未提到,故应选D。

  本段词汇:polio(=poliomyelitis) n. 小儿麻痹症;carcinogen n. 致癌物。

  38. C[解析] 第2段末句说,卫生保健是公益事业不仅因为其效益是不可分割的,及对它的威胁来自个人以外的(即社会的)因素,而且因为社会生活给人们提供认识它的文化 context (环境,背景)。此句包括了A、B、D各项内容。只有C项未提到,为所需答案。

  39. B[解析] 此题中的 LEAST表明这同样是一否定问题。

  A项可由第3段第1句得到支持。C项可在末段第6句找到依据,其中an essential part of=part and parcel of(……的主要部分)。D项可在末段第6句以下内容得到印证。只有B项“哲学上的因素……”文中没有反映,答案非它莫属。

  40. C[解析] 末段重点回顾了几个世纪以来政府机构在提供卫生保健方面所起的突出作用。故C项正确。

  其余三项皆与此段内容不符。

  此段词汇:paucity n. 少,缺乏;part and parcel 主要部分。

  Part B

  41. [答案] C

  [解析] 此文第1段(G)开宗明义,点明了主题:在复杂多变、惊奇不断的世界上做一个成功的消费者,并非易事。研读A—E段得知,C段指出,货币

汇率和膨胀率的不稳定性,使消费者难以把握物价的走势。这是消费者普遍遇到的第一难题,为G段的恰当接续段。

  42. [答案] E

  [解析] E段进一步说明,技术的进步使现代产品日益复杂,人们在购买consumer durables(耐用消费品)时,容易犯代价高昂的错误,因为消费者不可能是各种市场的行家。这是消费者常遭遇的第二道难关。文中flux:不断的变化。

  43. [答案] A

  [解析] 此段第1句中These difficulties显然指前两段提到的那些困难,并进一步说明加重这些困难的其他因素,故应接在E段之后。

  此段词汇:compound:使加重;使恶化;carve out(a career):力求发迹;开创事业。

  44. [答案] B

  [解析] A段末句说,人们希望经济学家能致力于解决消费者在举棋不定的复杂情况下,如何做决定的问题。B段头两句对此做出了回应:The typical economist(一般经济学家)继续分析消费者的行为……。据此可以断定,B段应接在A段之后。

  45. [答案] D

  [解析] 此段进一步说明the typical economist 对消费者的看法,恰与B段衔接;其末尾的the achievement of given goals within the limits imposed by given conditions(在特定条件限定的范围内达到特定的目的)与末段(F)中的these“given conditions”相连,故此处答案非D莫属。

  Part C

  46. [答案] 要对这种犯罪给予报复,社会必须达到对等平衡,而要做到这点,只有对罪犯施以同等的伤害。

  [解析] which引入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整个主句,可按原句顺译。但须译出which指代的东西。by imposing...upon...为方式状语,亦可译作: “这一点只有通过……才能做到”。

  47. [答案] 这种罚当其罪的法律制裁思想,在现代法典和诉讼程序的许多条款中都有反映; 我们要求对杀人犯处以死刑,就是这种思想的例证。

  [解析] 此题的关键是一些词的译法: justice=the law and its administration(法律制裁;司法;审判);code=collection of laws arranged in a system(法典;法规);procedure=order of doing things in a law case(诉讼程序)。

  48. [答案] 罪犯已用他自己的行为否定了他本来的自我,因而有必要采取某种措施来消除这种否定,从而恢复其已被否定的自我。

  [解析] by his own actions是一方式状语,将had denied分隔开;前一that从句译作了状语;后一that从句则须译在self之前。

  49. [答案] 罪犯可看作是一种社会疾患,需要治疗,以使他变成社会的正常成员。

  [解析] ill本是形容词,这里译作名词较通顺;that引入的定语从句修饰treatment,这里译作目的状语,避免了累赘,又不失原意。

  50. [答案] 但是,法律应给予犯罪人一切机会,使他能取得正常的社会地位,而且对其罪行的判决亦不应剥夺他在社会上谋求出路的机会,因为他也是社会的一员。

  [解析] 前一分句根据上下文,增加了“法律”作主语。后一分句中的his指上句中的individual(criminal);conviction是由动词派生的名词,可译作动词;make ones way意为make progress/headway;succeed(取得进展;成功;发迹),这里译作“谋求出路”对犯过罪的人来说,可能更合适。of which定语从句修饰society,这里译作“因为……”可更顺畅地表达原意。

  此句表达的就是corrective justice(教养性法律制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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