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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08研招总成绩计算及录取相关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11:14 新浪考试
五 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及录取类别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调剂到本专业的考生在本专业合格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各学院(系、部)负责发给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第十九条 录取类别为公费生的奖学金等级根据总成绩优先和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院(系、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时通知考生。考生参加复试时可根据学院(系、部)公布的导师情况(包括该导师分得的奖学金名额等),填写选择导师和奖学金申请表。 拟录取的定向、委培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委培生协议书。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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