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08年MPA专业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 16:25   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新疆大学

  MPA专业培养方向: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公共政策与决策工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政府经济管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口、资源与生态环境管理工程;边疆地区经济社会稳定与国际关系;农牧业政策工程。

  计划招生人数 

  65人

  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课。

  学 费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8000元/每生·年。

  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谷老师、张老师   电 话:0991-8582249   地 址:新疆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电子邮箱:mpa@xju.edu.cn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991-8580596  手 机:13999819829

  地 址:新疆大学MPA教育中心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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