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MPA专业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 16:25   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2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6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中师范大学于2003年9月成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试办单位之一。

  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 

  1. 地方政府管理与基层治理 2. 税务管理

  3. 土地资源管理 4. 工商行政管理

  5. 公路铁路交通管理 6. 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

  7. 组织人事管理 8. 公共经济管理

  此外,还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增设新的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及录取 

  2008年计划招生90人,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学制、学习方式、学位及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MPA)实行弹性学制(2-4年),一般为2年。学习视情况分别采取在职攻读(不脱产)、脱产攻读、定期集中的方式进行。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学 费 

  30000元(不包括教材费和住宿费)。

  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7-67868188

  电子邮箱:mas@mail.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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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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