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师范大学2008年MPA专业学位教育招生简章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 16:25 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 MPA专业培养方向: 1、行政管理;2、立法与公共政策;3、政法管理;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5、党务管理; 6、教育管理。 培养费用: 3万元(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 招生人数: 80人 联系方式 1、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网址:yjsc.fjnu.edu.cn 联系电话:0591-83465382 地 址:福州市上三路32号 邮 编:350007 2、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网 址:glxy.fjnu.edu.cn/ 联系电话:0591-83465351、22868287、22868282 传 真:0591-22868286 地 址:福州市上三路32号 邮编:350007 Email:fjnumpa@163.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