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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09考研录取等相关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4日 14:02   新浪教育

  三、           录取

  1。正常录取

  (1)我院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时,对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科,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考生可选择攻读工学硕士或工程硕士。

  (3)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尽力协助进行调剂录取。

  2。校内调剂录取

  (1)对本学科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在校内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优先接收校本部各院系同一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各学科的校内调剂工作按校本部各院系该学科的调剂录取方案执行。

  (2)校内调剂的程序为:

  a。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二 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doc),交原报考学科审核考生的初试成绩及第一次复试成绩并签署意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调剂申请表送校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所有报名材料转给调剂院(系),并进行网上公示。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接收学科应优先接收满足报考学科复试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

  b。各院(系)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复试方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可按照第一次复试的要求,也可以面试为主,参照校本部各院系的相关办法。

  c。接收学科可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第二次复试成绩确定调剂录取原则。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录取时应按最后成绩(初试成绩加第二次复试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除经济学与管理学考生可相互调剂、理科考生可向工科调剂外,其他调剂录取只能在同一学科门类内的相近学科中进行。

  (4)为不影响正常录取秩序,校内调剂工作应严格按照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从4月3日开始,不得提前。

  3。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

  从校外调剂录取原则上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才能进行。鼓励接收学科从生源充足的其他自划线高校的相同学科调剂录取合格考生。拟调剂录取的校外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a)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b)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

  (c)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即原则上不接受跨二级学科调剂;

  (d)优先考虑55所研究生院学校(名单见附件三 55所研究生院院校名单.doc)的本科毕业生。

  从校外调剂的申请程序为:

  a。校内调剂录取结束后,各院(系)尽快将接收校外调剂录取的相关要求报校研招办。

  b。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并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校研招办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发给各院(系)。

  c。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要求同校内调剂。复试结束后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经复审后,将结果在网上公示。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有关流程将另文说明。

  四、           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复试及录取工作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内  容
3月20~23日 校本部各院系网上公布各学科复试方案和复试考生名单
3月24日 我院网上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3月25~27日 各学科复试资格审查
3月28日上午 全校统一笔试
3月28日下午 ~4月2日 笔试评卷;面试;各学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和奖学金类别;需调剂录取学科上报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4月3日~14日 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4月15日~25日 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招办
6月 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           其他有关事项

  1。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我院复试工作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2。关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和补助发放办法

  (1)我院录取的工学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详见http://xsfzc.hitsz.edu.cn招生信息栏。调剂录取学生奖学金等级为三等。

  (2)我院录取的工学硕士生补助发放工作按《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补助发放办法》进行,详见http://sys.hitsz.edu.cn/dept/pyc/xjgl/gzzd.htm。

  (3)我院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学习的新生由我院评定新生奖学金等级,按校本部奖学金额度发放奖学金和生活补助;第二学年,新生由校本部转往我院报到后,奖学金评定和补助发放工作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全日制工程硕士生

  (1)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的学制为2.5年,部分优秀学生可申请2年毕业。其培养将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毕业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并在就业时按应届硕士研究生发放派遣证。

  (2)对全日制工程硕士生收取培养费,收取标准与目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相同,即7500元/人·学年。

  (3)我院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第一学年不参与奖学金评定,第二学年根据硕士生第一学年课程总成绩和课外活动加分的总和排序确定奖学金,具体按《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4)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第一学年不发放生活补助,第二学年进入企业后,由导师根据硕士生的科研表现发放生活补助,原则上不低于900元/人·月的标准。

  (5)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在校期间的其他待遇与目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相同。

  4。新生体检及有关要求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学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文件由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发展处负责解释。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联系人学生发展处 俞晓国 张雁

  联系电话:0755-26033759

  监督电话:0755-2603363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0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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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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