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型学位有7个学科门类的65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有5个专业领域(即专业代码首位数为4或5)对外招生,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专业学位(professional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以科学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考生报考时应注意类别选择。
2、 全国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录取和调剂等方面的政策和细则,需待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有关文件后确定。我校招生简章将在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后公布。
3、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10年招生计划,实际录取人数需综合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国家需求和就业状况等再行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专业的“招生人数”栏内数字供参考。各院系所、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数约占“招生人数”的25%(经济学院约占招生计划的50%)。
4、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于2009年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中央部(委)属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的部署,我校将对2010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具体改革方案将于近日公告。
5、除经济学院、应用数学系外,我校各专业实行按专业统一招生。经济学院、应用数学系继续按“经济学”门类和“理学”一级学科进行初试报名,待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再填报专业志愿,分专业进行复试和录取。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入学三个月后,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6、 2007年至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每年资助我校50名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或者联合培养(限我校在读博士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获得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资助。
7、 我校在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等推行硕博连读制度,在校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者还可申请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
8、 2010年我校将继续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40名左右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培养事宜将遵照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9、我校对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的设置为:①大专(不得跨专业)毕业满2年(至2010年9月);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③大专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段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亦不得跨专业)的8门本科专业课的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省市自考办出具;④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符合上述条件者须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者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科目(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和本科网络教育未毕业的人员(即在2009年11月现场确认时未能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④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10、考试科目中凡有选考的(即“…或…”)为考生自主选择,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选择。
1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关信息,如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报名办法、成绩查询、复试安排、录取事项,往年报名录取人数、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考生常见问题解答等,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1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最新通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