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在2003年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历史悠久,最早的系始建于1912年,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经、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并形成了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学校下设15个学院、4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800余人。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天津市重点发展学科,2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2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2个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和1个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6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45个硕士点(含工商管理硕士-MBA)和11个工程硕士领域。学校已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法国、瑞士、芬兰、韩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及港澳地区共5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每年选派本科生、研究生到国外留学,同时接收国外及港澳地区留学生来校深造。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750余人,博士生导师40余名,硕士生导师300余名;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人;还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科建设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天津市特聘教授、天津市授衔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近50名。
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扩大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注重效益”的工作思路,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学校定期召开研究生工作会议和导师联谊会,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工作进行研讨。根据国家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及科研优势,及时设置和优化专业研究方向,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加强学位课程建设,基本形成了一套规范的课程体系。学校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研究生尽早投身到科研活动中。在不断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和保证各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我校在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学位授予等工作方面,逐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灵活的动态管理机制,所培养的人才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我校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总招收规模7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一、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 业到 2010年9月1日 ,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第①条以及第②、③条中的任意一条:
①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②考生须在国内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一项且本人排名前十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人员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 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每年均接收部分推荐免试生,欢迎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可查阅《天津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按规定执行。
三、学制
我校所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两年半。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14日每天9:00-22:00(应届生预报名),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登陆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相关公告。
(二)报考点选择: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在地及当地省级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自由选择。
(三)现场确认:网报后于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本人所选择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照相手续。场确认程序如下: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 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及学历证明以备初审,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及其他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考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1月9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9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0日上午 基础课
1月10日下午 专业基础课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供考生下载。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
七、复试及录取
初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 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考生报名时只填写报考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意向,录取入学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四)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形式予以补贴。
(五)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教育部及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六)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往年专业课试卷。
单位代码:10058
联系电话/传真:(022)24528016
天津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tjpu.ed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tjpu.edu.cn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天津工业大学研招办 邮编:3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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